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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  • 发 展 规 划

              (一)运行管理
              加强顶层设计,建立和规范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理事会制度,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、专业人士、服务对象以及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管理,使之成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博物馆建设发展的纽带。
    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。强化内部管理流程控制,防止权力滥用,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,以制约权力运行为主线,逐步完善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机制,促进单位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。
    加强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在制定新制度的同时,加快对原有管理制度的修订,进一步完善横到边,纵到底的博物馆管理制度体系。
              (二)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
              加强博物馆整体文化服务环境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,为观众提供安全舒适宜人的参观环境。做好各种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,确保水电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。加强国有资产和公共财物的管理,完善登记统计制度。统筹推进后勤保障工作向社会化、专业化的方向发展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。
    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,加强安全教育和安防、消防应急演练,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,强化队伍管理。完善并执行文物常规性巡视检查等管理制度,确保库房、展厅及运输过程中文物安全。完善并执行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,确保公共开放区域及办公区域人、建筑、设备设施安全。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、危机公关等管理制度,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。确保现有安防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,加大经费投入,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,实现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。提升更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,提高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水平。
              (三)藏品管理与保护
              1.藏品管理
              加强藏品登记、建档和安全管理。采用现代科学技术,全面完成藏品登记、建档等基础工作,完善藏品管理信息系统,实现藏品数字化管理。实施珍贵藏品定级活动。加强科学保管,落实离任移交和藏品丢失、损毁责任追究制。
              2.藏品征集
              充实藏品体系。制定明确的收藏办法和具有前瞻性的体系化的长远收藏规划,完善征集程序,不断增加藏品数量,提高藏品质量。围绕运城博物馆自身馆藏特色,重点征集具有唐山地域文化特色的文物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载体和信息载体的收藏。加强民族民俗文物的收藏。加强当代各门类艺术品的收藏。
    开拓收藏渠道。把捐赠作为博物馆获得藏品的重要途径,做好社会收藏群体的联系和服务工作,鼓励社会收藏群体捐赠藏品或委托博物馆保管利用。创新馆际藏品资源交流共享激励机制,通过依法调拨、交换、借用等方式,对博物馆藏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,优化配置,提高保护利用效率。
              3.藏品保护
              实行馆藏文物身份证制度,建立馆藏文物资源库。加强馆藏文物修复。实施藏品保护修复工程,重点开展陶瓷器、书画、青铜器等易损文物抢救修复工作。建立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平台,提升馆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。
    加强藏品预防性保护。出台藏品日常养护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,实施藏品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。在珍贵文物收藏较为集中的微环境内,建设文物保存环境监测平台和环境调控系统,实现文物保存环境全部达标。
    提升文物安全监管和防范能力。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,制定运城博物馆安全风险评估规范,开展文物被盗、被破坏和火灾风险评估,推广安全防范系统远程监管、文物库房物联网监控,形成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融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。
    通过外部引进、单位培养、个人深造、聘请顾问等方式,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型文物修复保护队伍。申请文物修复保护相关资质,力争10年内具备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,全面开展馆藏文物的修复保护和分析研究。